根据《2026年度宿松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现场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公告》相关规定,经研究,确定石国琴等75名考生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人员详见《2026年度宿松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宿松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材料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从百获人事招聘网报名端口打印)。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6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附件2)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本人关于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并提交给招聘单位核验的书面承诺材料(附件3)。
(六)报考“宿松籍”岗位的,须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材料。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九)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以上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4)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缴费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为参加专业测试对象,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并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六、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凡是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不在规定时间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的,都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递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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