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现将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2026年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的高级中学、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取方式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按照申请人报名时意愿,采取邮寄送达和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时选择自取的不再进行邮寄。
发放材料为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各1份。
二、领取工作安排
(一)“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确认点的申请人(名单见附件1)
1.自取申请人
领取时间: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池州市贵池区广电大厦1406室,联系电话0566-2317814、2317841。
领取要求:(1)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领取;
(2)非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在以上时间点不能按时领取证书的,在领取时间结束后提前一天电话联系约定领取时间,避免跑空;
(4)若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书面委托书和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2.邮寄申请人
(1)非应届毕业生证书将按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邮寄信息于7月底前陆续寄出(邮资到付)。
(2)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后补充学历信息并通过核验的,证书将按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邮寄信息于8月上旬陆续寄出(邮资到付)。
申请人请密切关注EMS快递信息,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EMS服务电话15656654448。
(二)“池州学院”确认点的申请人(名单见附件2)
以“池州学院”为确认点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将按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邮寄信息由池州学院于8月上旬陆续寄出(邮资到付);选择现场领取的申请人,池州学院将电话联系申请人对接证书领取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池州学院学生处,电话0566-2748875。
三、重要提示
1.持证人请仔细核对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所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今后补、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核心材料,领取后务必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2.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并通过的人员,在认定工作结束前,必须及时将学历信息补充完成,学历符合要求才可开放教师资格证书查询。应届毕业生不补充学历,将不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服务,影响使用。应届毕业生申请任一种类的教师资格,均须补充学历信息。补充学历的具体操作方法可见 “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教资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第37-39页”。
申请人如补充的是学信网核验通过的学历,则该证书号码将开放显示;如补充的学历为无法核验到的学历(学信网无法核验的学历、专科以下学历、港澳台、国外学历),该学历信息需经认定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该证书号码才可开放显示,审核不通过仍需补充符合认定机构要求的学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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